“失德艺人”的破事,《黄金时代》的破鞋
1
我非常喜欢的作家王小波先生,在他的小说《黄金时代》中讲了很多某个特殊年代很奇葩的乡村故事。
比如,那年头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比较匮乏,农忙时大家又都很累,生产队队长就会说:今天晚上大家娱乐一下,斗个破鞋。
王小波在另一篇杂文中描述过那年头“斗破鞋”的基本流程:放任某对孤男寡女在夜深人静时共入一室,然后开始掐表,算准时间差不多了,就踹门而入,高喊一声“好你们这些xx余孽,居然乱搞不正当男女关系!”
然后就是游街、批斗,把奸夫淫妇押到审判台上,让其详细交代的他们“搞破鞋”的过程,底下参与批斗的群众都伸着脖子听,在旁听过程中获得了那年头十分珍贵的性愉悦。
可是《黄金时代》对此写的更为魔幻现实主义一点:故事的主人公王二是个知识青年,挨批斗时能写流畅的书面材料,详细交代自己与有夫之妇的那个过程,还把情节写的声情并茂。
于是一个“交代材料”递上去,居然让看材料的干部看上了瘾,要求王二必须保持“日更”,还不耻下问的对细节进行了探讨:比如,谁是敦伦?什么叫敦敦?
等王二引经据典的把什么叫“敦伦”解释清楚之后,干部又让他少拽文:你再有文化,再掉书袋子,也改变不了你是个反动的臭流氓这个事实,对不对?所以还是要就事论事,一定朴实、直白的有什么问题就交代什么问题——一定要写的尽量详细!
看这段的时候,真的把我给乐坏了。
小说里的王二与有夫之妇乱搞男女关系,这有没有错?当然有,但这是个私德问题。
而把私德问题放大到大庭广众之下,正经八百的游街批斗,这就是那年头的公德出问题了。
等到小说里的干部要求王二“详细、直白的交代问题”时,这就不仅是公德有问题,这场面就很滑稽了——喊着最高尚的革命口号,却追问着最低俗的事情。这个反差真的一点也不萌,倒是透着一股有类疯狂的黑色幽默。
而这,正是王式小说的精髓所在。
可惜王小波先生死的早。
2
特殊年代生产队下了地斗个破鞋,现如今朝阳群众跳完广场舞举报个嫖娼艺人。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何异同,我没太想清楚,但我感觉两者引发的大众兴奋感是很相似的。
其实对于性这种事情,咱中国人一直既兴奋、又比较讳言。此前我为了说明柴可夫斯基写《天鹅湖》这一套曲子挣到的800卢布在当时俄罗斯到底有多少购买力,拿《罪与罚》里索尼娅卖处女才挣30卢布的事做比较。不少读者说文章写的不错,但这个对比实在太污——老柴这种大音乐家,你怎么能想象他拿稿费去嫖二十几次大姑娘呢?
其实我觉得这个比喻没什么问题。
请注意,老柴这一辈子,除了37岁有一次短暂的婚姻外,一直保持着独身。你说,他身为一个单身大龄男青年,男中年,生理问题怎么解决呢?
除了去嫖娼,那就只能是用音乐学院教授职务之便去搞女学生,再要不然,就是真如传闻中一般,是个同性恋,或者……反正四者必居其一。
那推论下来,老柴一定是一个在违法、失德和违反其宗教教义这三者之间反复横跳的家伙。
似乎哪一种细想起来,都跟他高雅的人设不符。
可是我能理解反感这个比喻的读者——我们在被老柴的《第一钢协》、《船歌》或《天鹅湖》感动的泪流满面时,是拒绝去想老柴到底怎么解决生理需求这种俗事的。
同样的道理,我听莫扎特的时候,也不想有人在旁边提醒:这家伙给他老婆写的情书里居然盛赞吃翔!
我在被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震撼的时候,也不想听人追问:这人晚年失聪,到底是不是因为私生活混乱得了梅毒?
我承认上述说法可能都是事实,但我绝对不会愿意找一个满脑子就想这种破事儿的家伙一起去听交响音乐会——一张票钱挺贵的,我何必这么糟践了呢?太俗了。
是的,有朋友问我高雅和庸俗之间的区别在哪里。我觉得就在这里:
所谓的高雅,不是否定庸俗,而是一种在特定时间段内屏蔽庸俗的能力。
像吃饭,拉屎,“敦伦”这些事情,是个人肯定都需要。但一个人如果成天只关心这些事情,有了闲暇也只以深扒别人的此类事情为乐,那这种人就实在太俗了。把自己时刻锁在庸俗的臭水沟里,成天以斗破鞋之类的事情为乐,不可脱出。
所以孔子说“君子远庖厨”,钱钟书说:“你喜欢吃鸡蛋,没必要认识下蛋的那只老母鸡。”说的其实都是这个道理。生而为人,你总应该关心点高于俗事的东西才好。
这个世界上的信息太多,想要雅的起来,你必须在屏蔽掉一部分信息才行,这叫“艺术的不知情权”。
3
当然,具体到李云迪这个人,他算不算音乐家?够不够格让我们动用“艺术的不知情权”来审视他?
这又是个两说的事儿了。
正如我昨天在小号《一个音乐“表演艺术家”的涉嫖被拘》一文中分析过的那样:音乐家和音乐演奏家不是一个概念,音乐演奏家和音乐表演家(或称音乐艺人)又不是一个概念。
李云迪当年在拿肖邦钢琴大赛冠军的时候,肯定是个好音乐演奏家的苗子,甚至有可能是音乐家的好苗子。
想当年的李云迪,也像这样,是个存粹的钢琴天才,不拼脸的那种。
但这些年,受大众审美潮流的引导,加上他自己意志不坚,他越来越等而下之,沉迷走穴甚至上综艺节目,往音乐“表演家”、甚至音乐艺人那条路上走。
他越来越像通俗艺人了,钢琴反而生疏了,甚至在公演时连自己的老本行肖邦都能弹错。
据他自己说,上综艺也是为了“推广古典音乐”。
当然,这是他自己选择,走这条路,他名声更火,挣钱更快……但也不是没有代价的。
本来,对于他涉嫖这件事,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其只有拘留和罚款的权力,并没有公开其身份的权力。如果李云迪是个钢琴演奏者,朝阳警方只发那个“李某迪涉嫖”的通告,也没法对他的名誉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
但因为李云迪选择成了一个艺人,那么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坚决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及高片酬、偷逃税行为”的最新要求,一旦他嫖娼违法被拘,一定是会像其他违法艺人遭遇全网下架,事情迟早会闹得尽人皆知的。
你看从吴亦凡到霍尊,都是这么倒台的。现如今娱乐圈,就是这么个规矩,你既然要到这个圈子里混,只能愿赌服输。
不然霍尊就好叫冤了。
所以李云迪今天的结局确实有点咎由自取——放着钢琴演奏家不当,非要当艺人赚快钱,当了艺人又不看风向,顶风招嫖被拘。这就真没人能替他说的上话了。
是的,艺术的伟大,就在于它是可以脱离艺术家本身而不朽。
如果李云迪是个音乐家,像李斯特那样,那么我们可以动用“艺术的不知情权”,说:不管这个人怎样,他的音乐是不朽的。
如果李云迪是个音乐演奏家,那么我们也可以动用“艺术的不知情权”,说:不管这个人怎样,他的音乐演奏在当代中国堪称一流。
可惜,李云迪现在只是个音乐艺人,出了这档子事儿,我们就只能说:他“音乐王子”的人设崩了,这人在中国娱乐圈身败名裂了。
只能这么说了。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互联网不该对此事过分热议,因为除了“艺术的不知情权”,公众其实还享有另一种不知情权——社会的不知情权。
4
还是嫖娼这个事儿,著名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想当年也私生活混乱酷爱嫖娼。
美国FBI为了治他,专门在他去瑞典时给他的宾馆里按了窃听器,结果果然成功获得了他招嫖的录音带。
FBI如获至宝,将这份录音带拷贝多份,给金夫人还有美国各大媒体都寄了一份。
但结果出人意料的是,全美各大媒体都拒绝在此时播发金招嫖的新闻,因为媒体们很拎得清,金身为已婚男子、还是基督教牧师,招嫖确实不对,这是个私人道德问题,而他的黑人民权主张正确不正确,这是个社会公益问题,两者之间是泾渭分明,是没多大关系的。你这个时候发一份金牧师招嫖的新闻,除了转移公众的注意力,有别的其他意义吗?
所以当时的美国媒体,普遍代公众动用了社会的不知情权,拒发了这条消息。
把同样的逻辑运用到李云迪事件当中,其实道理也是一样的。
李云迪作为一个钢琴艺人,确实没有马丁·路德·金那样的社会主张,但在当下的社会中,比他嫖娼被抓的事情更值得引发舆论关注的事情有没有呢?
当然有,莆田凶案,山西水灾,沈阳爆炸,哪一件都更比李云迪嫖娼的事更值得深究和讨论。
可是,现如今以上哪一件事情也没有李云迪这档子事儿被讨论的热烈。
原因何在呢?对受众来说,是对艺人窥私欲的情绪使然。
而对媒体来说,不得不承认,相比于讨论其他几个问题,八卦一下李云迪的事儿,显然更安全一些。
甚至,我也自我检讨一下,我自己写这篇文章,而不敢评论其他那几件事,为什么。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写这个更安全也有人看。
所以,我们似乎像极了王小波笔下的那个生产队,在忙碌一天之后的那个晚上,在百无聊赖、无可娱乐、又谨小慎微之时,突然有人提了一句“那我们斗个破鞋吧”。于是大家就兴奋的狂欢了起来。
但这个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想起,自己至少有“不知情权”。
如果你是一个艺术的爱好者,那么你应该动用“艺术的不知情权”,只欣赏高雅的音乐,而忽略那已经得到惩罚的演奏者的低俗。
如果你是一个社会公益的热心者,那么你应该动用“社会的不知情权”,去关注、讨论那些更值得关注的事情。
当且仅当整个社会既没有多少人有高雅的审美品位,也没有多少人真正关心社会公益时,李云迪这样的事件才会持续成为热点。它就像王小波笔下热衷于揪斗破鞋、并让大家都很兴奋的那个生产队一样——你也说不出哪里有什么不对,但就是感觉有一种莫名的黑色幽默。
其实实事求是的讲,李云迪的肖邦弹得还是不错的,不过此事一出,他的作品估计已经全网下架了,只能找其他的版本了。
21年,从真实的钢琴天才,到虚构的“钢琴王子”,再到被拘的失德艺人,他的人生三部曲,可发一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