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是一条一直被强行降低热度的新闻。
从2019年9月至今,消息被一压再压。
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一所斥巨资开设的民办重点中学。 在“宁波十大贵族学校”民间排行榜上位居第二,是一所集义务教育部、高中部、国际部于一体的寄宿制学校。
光是双语幼儿园的学费就5万一年起,贵得让人咂舌。 就是这样一所喊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成长发展”口号的学校,试图逃避在校老师办公室性侵未成年女学生的责任。
体育老师李某,涉嫌诱奸13岁女初中生。家长上学校讨要说法时被冷眼相待,受害女学生精神失常还频受威胁。
女孩母亲接受@西安商报 电话采访时的口述,还原了事情经过。
2019年,女孩去到华茂学校读书。
强奸女孩的李某是体育老师兼其他班级的班主任,平时会买零食给女孩,伪装成无害的模样。
第一次发生关系时,李某以过年发压岁钱的理由,开车把女孩诱骗到某超市的地下车库,买了避孕套后在车内强奸了女孩。
当时女孩才读初中一年级,未满14岁。
第一次得手后,这个枉为人师的禽兽变得更加猖狂。
4月份疫情缓解,学校恢复上课。平时学生住宿舍,每周五统一放假回家。
于是,每周日回到学校,李某都会在办公室里等着强奸她。
图片来源@正观视频
女孩妈妈说,李某瞄准的猎物,除了她女儿,应该还有其他校内女学生。
李某39岁,对学校说自己家庭幸福,和妻子儿子感情都好,朋友圈里发的都是积极向上的内容,却欺骗女学生自己离异。
还威胁女学生不准说出去:
“我大不了坐牢,大不了死,我本来就不想活了。”
前两天,事情压不住了。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站出来发布的所谓声明,更是满纸荒唐。
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
多次与李某约会:表示是女生主动约的老师,老师属于被动约会。试图往女孩身上泼脏水。
在校外约会:表示不是学校监管失责,毕竟人在校外,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跟我们没有关系。
因感情发生关系:表示师生二人是两情相悦,不是强奸。
我现在合理怀疑这是有意对受害女孩进行污名化,这表述,就差直接写上“女学生主动勾引男教师并强行与之发生关系”了。
要点脸吧,堂堂学校,这种话也能说出来?
无论怎么洗也洗不白,这就是一起老师诱导未成年女孩的恶性强奸案!
学生爆料李某对女学生使用麻醉枪图片来源@宁波倪少
02
据宁波市妇联透露,受害女学生家属是在去年七八月份报的案。
那么,从2019年7月至今,这一年多里,华茂外国语学校到底做了些什么。
第一,强行压制信息源。
所有在学校议论这件事情的同学,都收到了警告和威胁。
云监控手机聊天记录,拆除宿舍楼电话,禁止一切消息向校外传播。
第二,人前人后两幅嘴脸。
对外公关时,校方笑脸相迎: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维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
转脸面向学生家长时,校方重拳出击:
我可以为你提供心理辅助,也让你继续在我校读书,但是经济赔偿?没门!
但从女孩方考虑,自己在这所学校受到侵害,身心和声誉都已伤痕累累,不论是父母和女孩,都断然不会重新回到这个令人作呕的地方。
校方对外所言的“积极措施”,不过是皇帝的新衣。
第三,案件曝光后,漠视法律,试图污名化涉案女学生。
我国《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2013年10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清晰指出:
对幼女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我不相信,偌大一个学校的法务部和宣传部,会不知道成年人和未成年幼女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官博下场diss
把成年教师性侵13岁小姑娘,美化成“因感情发生关系”,如此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安的是什么心?
13岁,她还只是个孩子啊!你怎么下得去手!
女孩妈妈去学校维权了三次,校方次次恶语相向。
图片来源@宁波倪少
从发生这些事情至今,身心的创伤已经逼得女孩精神失常。
父母亲欲给女儿转学,但女儿心理创伤未愈,状态不好,新学校也表示无法接纳。
她总是半夜要出门,要跳楼。
甚至只要提到“宁波”这两个字,女孩都会瑟瑟发抖。
无奈之下,女孩的父母暂时放弃了工作,不得不在家里轮流照顾孩子,害怕她做傻事。
然而事情发酵很快,家附近的那一片区慢慢都知道了有个女孩在学校被老师强奸的事情。
为了女儿不被碎言碎语骚扰,女孩母亲打算卖房子,换个地方生活。
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在顷刻间跌入地狱。
比丑闻更令人作呕的,是旁观者的冷漠。
学校和老师,简直蛇鼠一窝。
03
在咱老百姓的认知里,总觉得我付出的金钱越多,带来的安全性越大。
可这样一个在当地知名且大有来头的贵族学校,在该为学生做主,保障学生的权益时却含糊其辞,只想甩锅自保。
金钱堆砌下的华丽毯子,里面爬满了虱子。
大众心里的老师是多么神圣的职业,可总有一些垃圾,戴着老师的面纱,遮住禽兽的面孔。
这些年,看过太多触目惊心的新闻,利用自己“好人”的身份,做些“狼人”的事情。
2016年,@重案组37号曾报道,内蒙古满洲里市4名初中女生遭到性侵的案件。
被3人性侵6次的女孩胡云(化名)被诊断为“亚木僵”“精神障碍”,不得不辍学。
和胡云被带去一起遭受性侵的至少还有3名女生,都是十三四岁左右,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自闭、爱哭、噩梦、发呆和厌学情况。
而涉嫌性侵的三名男性,有人大代表,有银行职员,以及从事海关货运列检的领导。
三人及关联的组织伏法后,校方却对受到侵害的女学生说:你应该默默承受。
2019年6月,新城控股集团的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
一名知名企业家、公众人物,却将罪恶之手伸向柔弱的孩子。
2020年8月17日,云南一男子李某旭以外出买糖果为由,把5岁的侄女带出家门。
买完糖果后,李某旭将侄女带进当地客运站的男厕所内,脱掉侄女的衣服,实施强奸。
央视曾在《呵护明天》这档节目里,列过一组数据:
我国平均每天有7个孩子遭遇性伤害,其中熟人作案的占88%左右。
儿童性伤害事件中,“隐案比例”为7:1,即每7个性伤害事件只有1个被曝光。
在那些没有照亮的角落里,还有多少男孩女孩,在深夜拥被痛哭?
你永远不知道坏人长什么样子,会以什么形式接近,距离你的孩子到底有多远。
我们能做些什么?
04
有部印度电影,叫《一个母亲的复仇》。
说的是一位母亲在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同学强奸后痛不欲生,而强奸者钻了法律的漏洞,被判无罪。
绝望之下,这位母亲开始自己的复仇计划,最终手刃罪犯。
听起来很爽,可现实生活中我们能依赖的只有法律。
但我想强调一点:
法律保护孩子,可如果孩子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一切呼吁都起不到作用。
比起试图唤起坏人的良知,应该先一步建起自己的安全堡垒。
有两句由检察官、律师、心理学家三方共同设计的话语,经研究证明可以最大限度对犯罪者产生威慑,促使其终止犯罪行为,希望你能传递出去。
在公众场合、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如果有人试图触碰你的隐私部分,请大声喊出:“我不认识你!你不要碰我!”
如果对方仍没有停止侵害行为,请一定要继续大喊:“我还没满14岁!你想坐牢吗!”
你一定要让你的孩子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敢于不愿意。
有句话叫“坏女孩走四方,乖女孩上天堂”,让你的孩子学会说“我不愿意”“我不喜欢”,懂得捍卫自己的边界意识,风险必然会小一些。
世界永远有坏人,别用“乖”“听话”去剥夺孩子的自卫能力。
大学生志愿者讲解性侵防范教育
鲁迅先生有句话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